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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是学院党委、行政领导下负责组织、人事、师资、编制、劳资、职称、招聘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学院的组织人事工作,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。

二、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,做好干部的日常管理、考核、培养、培训、选拔、任免和调配工作。

三、做好学院机构设置、全院岗位设置、岗位职责确定、任职资格确认、聘用合同的制定与实施等相关工作。

四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,制订全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和用人计划,做好人才引进、人员调配、教职工离退休、辞职、辞退及编外用工管理等相关工作。

六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里的人事政策法规,负责学院各类人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,指导附中、舞剧团组织人事工作。加强人事档案管理,强化人事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统计、管理和利用,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工作。

七、负责工资的分配和管理、教职工各类福利工作。

八、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、鉴定、奖惩和评优工作。

九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,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、推荐与管理,做好学院各级各类专家的培养、选拔、推荐、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
十、强化社会服务职能,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和“三区”人才选派等工作。

    十一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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